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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

发表日期:2012-02-28   来源:教育信息网   被阅读[]次

 

孝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

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开发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社管局,市直各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校园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以“一校一特(品)”为目标,以遵循教育基本规律和中小学生认知规律为前提,以学校历史文化积淀为基础,按照“理念先进、内容新颖、形式丰富、特色突出、效果显著、师生认同”的校园文化建设思路,大力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活动,用文化软实力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力争在全市创建一批具有鲜明校本特色的特色学校,着力构建文明、健康、平安、人文、和谐的文化校园,让每一所学校都成为学生的成长乐园、精神家园。

2、基本原则:

方向性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的方向,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突出时代特征,体现先进的办学理念,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全面育人功能。

  人本性原则。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把文化育人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先进的校园文化培育人、愉悦人、塑造人、发展人,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规范,提升健康的文化品位,追求高尚的精神境界,实现学生的全员发展、全面发展、个性发展、主动发展、终身发展。

  整体性原则。在充分考虑学校现有规模、发展预期、经费保障等因素的基础上,因校制宜,整体规划校园文化建设,注重各种文化的有机结合,有效开发与利用校园文化资源,注重学校细节文化,让学校的一切融入文化之中,保证校园文化的协调发展,避免出现假、大、空和一些不切合实际的校园文化建设。

  主体性原则。落实学生和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师生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自觉性,让师生成为校园文化建设的设计者、建设者、实践者,共建成长乐园、精神家园、和谐校园。

  特色性原则。根据学校发展历史、所处地域环境和现有的办学条件,突出学校个性和特色,构建氛围浓厚、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塑造鲜明独特的学校形象,力避“千校一面”。

3、校园文化建设的目标:

通过提升校园静态文化(含校园环境文化、校园精神文化和校园管理文化)品位和创新、丰富校园动态文化(校园活动文化、课程文化)活动,逐步构建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体系。力争用五年时间,在原有的校园文化基础上,促使全市三分之二以上的中小学建设成为校园环境优美、各项制度完善、艺术氛围浓厚、文化底蕴丰厚、人际关系和谐的校园。

二、我市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及任务

校园文化建设主要包括环境文化建设、精神文化建设、管理文化建设、活动文化建设和课程文化建设五个方面。

1、加强校园环境文化建设。学校要因地制宜,统一规划,精心布置,对校园环境进行精心设计。注重校园每个细节、每个空间的设计。绿化、净化、美化、香化校园环境,创造整洁、优美的环境氛围;建设校园门厅文化、走廊文化、教室文化、专用教室文化、办公室文化、操场文化、宿舍文化、食堂文化等;有条件的可以建设反映学校精神的雕塑,创建“园林化校园”,建设校园广播站、电视台和校园网络,创办校报,建立校史馆和少先队室(或共青团室)。让校园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石,一物一景,一墙一楼都体现文化内涵,发挥育人功能,展现学校形象。

2、加强校园精神文化建设。追寻学校历史文化积淀,体现时代特征,代表先进的办学理念,建立富有特色的校训、校徽、校旗、校歌、校色、校服。要通过领导力行、典型引导、制度规范、培训养成、氛围熏陶等多种途径和方法,努力在全市中小学中形成开拓进取、团结协作、严谨求实、勤奋好学、文明守法的优良校风;通过建立校本教研制度,贯彻新课程教学常规,建立新课程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培养名师示范引领,实施教师发展性评价等多种途径和方法,建设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钻研教法、勇于探究的优良教风;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建设勤奋努力、积极向上、认真诚信、合作互助、乐于探究的良好学风;加强班集体工作,以集体主义价值观为导向,以班级的荣誉感和学生的归属感为核心,以同学关系为纽带,以班级活动为载体,推进班级学生自主、自治管理,建设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快乐和谐、健康向上、争做主人的良好班风。

落实德育常规教育。把育人摆在第一位,将中小学德育与素质教育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落实到校园文化建设之中,落实到具体的教育工作之中加强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根据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积极推进德育课程改革,研究并开发具有民族特色、地方特色、学校特色、贴近学生生活体验的校本德育课程,深入挖掘课程中蕴含的德育资源。加强德育队伍特别是班主任队伍建设,深化团、队工作,定期举办班主任和教师育人艺术研讨会,逐步完善全员育人的德育工作机制。加强家校合作,建立家校沟通平台,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沟通作用。

加强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建立学生诚信档案,加强校园诚信建设;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建立健全学生激励机制,公开、公平、公正开展“文明之星”、“三好学生”、“十佳学生”等荣誉奖项评选,并加大宣传力度。

3、加强学校管理文化建设。以促进师生的全面发展为根本, 树立以师为贵、以生为本的人本管理理念,通过扎实开展领导访干部、访教师活动和教师“课外访万家”活动,努力构建平等、友好、互助、互进的学校领导与教职工之间、师生之间的人际关系;努力为师生创设舒适的工作、学习环境。根据办学理念和学校特色发展需要,建立健全以人为本、规范有效的学校管理制度和教育教学常规。建立与校风一致的校规、班规、教师行为常规、学生行为常规。建立集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加强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用火、用电、用气、防溺水、防地质灾害、防踩踏等安全教育。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通过各种规范科学的管理形式,切实将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与形,形成民主管理,依法治校,以制度治校的科学、合理、有序的学校管理运行机制,增强师生凝聚力,促进师生互助,实现共同发展。

4、加强校园活动文化建设。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吸引力强、调动学生主动参与的校园文化活动。建设以重大节庆日、传统节日、重大史实日等为载体,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为主题的活动文化;以开学毕业典礼、入队离队、入团入党、成人宣誓等传统仪式为载体,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主题的活动文化;以读书节、科技节、体育节、艺术节等为载体,以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为主题的活动文化;坚持每周一次的升国旗仪式与每天升降国旗,系列安排国旗下讲话。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安排好适应学生身心特点、增强兴趣、有本校特色的大课间活动,深入推进“大家唱、大家跳”活动。要保证共青团、少先队每周的活动时间和条件,充分发挥团队组织在活动文化建设中的作用。要广泛组织多种类型的兴趣小组和学生社团活动。建立健全活动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持之以恒形成学校文化传统,努力创造富有学校特色的品牌活动文化。

5、加强学校课程文化建设。深化课程改革,树立新的课程理念并转化为教学行为,加强对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学习规律的研究,按照学生的学习规律进行教学,深入开展“课内比教学”工作,转变教师角色,落实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改变教学方式,促进学生学习方式转变,倡导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依据学校历史文化传统和办学特色,积极开发校本课程。结合孝感的孝文化特色,通过将古代、现代孝子的事迹编入中小学课外读物。落实好孝文化艺术节、汉字书写节。以主题班会、读写演讲、评选“校园孝星”等方式,开展“知孝、行孝、扬孝”活动,弘扬孝文化传统。着力创建具有强烈校本特色的特色学校,推进学校特色课程化,为学生成长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三、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校园文化建设作为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抓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教科。各县(市)区教育局、中小学校也应成立校园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一把手”为校园文化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制定近、中、远期校园文化建设目标,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分步实施,重点推进,常抓不懈。

2、保障经费投入。各中小学要将校园文化建设经费纳入到学校整体教育经费的预算中,并千方百计增加对校园文化建设的经费投入,保证正常活动的开展。校园文化建设要注意学校的内涵与底蕴,坚持走内涵发展的道路,从实际出发,厉行节约,注重和谐统一,不求豪华奢侈,但求品位高雅。

3、强化分类指导。从2012年起,市教育局将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校园文化建设“特色学校”创建活动,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常规督查,定期举行全市性的校园文化建设成果展示活动,定期对特色学校进行评定(特色学校的评定程序、申报表和评价细则附后),每年评选命名一批校园文化建设“特色学校”,对获奖的学校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的校园文化建设规划,加强对所属各级各类学校的分类指导,把校园文化建设情况纳入对学校的常规检查及年度考核范畴,定期组织校园文化建设成果展示和经验交流活动,开展好县级校园文化建设评定工作,抓实抓好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努力形成区域校园文化建设特色。同时,要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各种新闻媒体报道和展示校园文化建设的成果。发挥先进典型和成果的引领、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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