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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2012年学年度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1-12-20   来源:教育信息网   被阅读[]次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开发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社管局,市直中小学校:

2011—2012年学年度寒假将至,为了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丰富多彩、愉快安全的假期,经研究决定,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于2012年元月12日(腊月十九)、普通高中学校于2012年元月16日(腊月二十三)放假,春季开学时间为2012年2月1日(正月初十)。各地各校要本着“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妥善处理,确保安全”的原则,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保证师生安全。如遇恶劣天气,在报请当地政府同意后,中小学可以提前放假,延迟开学。现就做好我市2011—2012年学年度中小学寒假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一、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各校要完成校级教师“课内比教学”工作;要认真组织好期末复习、考试、总结等工作;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尽早研究安排下学期工作,做好2012年春季开学准备工作。

二、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寒假前,要全面开展一次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留隐患。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假期安全教育,宣传食物中毒、煤气中毒、触电、火灾、交通事故等方面的预防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学校重点要害部位和重要岗位必须安排人员昼夜值班。必须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各学校在放假前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对有条件的要请家长到校接学生回家,并认真做好与家长的交接工作;对学生独自离校的,要教育学生不乘坐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报废车和超载车,不集体租用"黑校车";对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要做好校车的安全检查工作,对驾驶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提示,安排跟车教师,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三、合理科学指导假期生活,丰富假期活动内容。统筹安排好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结合当地实际和学生特点,精心组织各种主题教育活动,注重社会实践环节,锻炼学生实践能力。要指导和引导学生学会安排好自己的假期生活,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社区公益活动,自觉远离网吧,抵制各种不健康的信息,倡导积极文明的生活方式。

四、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各地各校要加强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严禁学校、个人及非教育机构占用学生寒假休息时间组织集体补课。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查处假期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违纪行为。严格控制假期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五、认真做好“防流控掇”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校要继续落实“包保”责任制,进一步加大新《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认真抓好学生入学和流失生劝返工作,确保2011年春季中小学校按期开学。

六、认真做好关爱留守学生的各项工作。各地各校应结合“课外访万家”工作,利用假期及时更新并完善留守学生资料档案、信息卡、留守学生及其家长的个性化要求等,切实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共同做好留守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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