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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表日期:2011-09-19   来源:省教育厅   被阅读[]次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集团:

9131600,荆州市荆州区紫荆花幼儿园24岁幼儿(陈庆雪、彭艺惟)在校车上死亡。经查,紫荆花幼儿园校车司机何正坤(男,62岁)与跟车老师谭祖红(女,40岁)于当日上午在接幼儿到校后,谭祖红协同各班老师将学生分别接到教室上课,司机何正坤将校车停至校门旁的草坪上。1600,何正坤上车时发现陈庆雪、彭艺惟倒在车厢后排座位地上死亡。司机何正坤等相关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控制,事件调查及善后工作正在进行中。

今年以来,我厅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校车、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湖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实施情况暨全省校车交通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等多个文件,对加强校车的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此次事件的发生,说明个别地方和学校对学生、幼儿乘车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到位,履责不到位,麻痹大意,校车安全管理存在严重漏洞和安全隐患。

为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件的发生,现就加强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学校校车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增强做好校车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以对人民群众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真正把工作落实到位,把事故预防在前,确保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生命安全,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故。

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2007年,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基[2007]12),明确要求“中小学幼儿园要有专人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并逐步探索建立幼儿和低年级学生校车教师跟车值班制度,跟车值班教师要负责清点学生人数,保障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的安全,坚决杜绝因将学生遗忘在车内造成的恶性事故”。各地要严格执行制度规定,确保执行规定不走样。

三、加大对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各地要立即组织专门力量,按照《湖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要求,集中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工作的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会同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集中整治,对于违法接送学生车辆要坚决查处。

四、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各地要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在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升学生对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是学校校车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把做好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当前极其重要的一项工作,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发生校车安全责任事故的,要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和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六、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各地各学校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校车安全事故,有关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做好救援组织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同时要按规定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事故信息,各市州教育局要将相关信息在第一时间报省教育厅。

               

                                                       二O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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