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教育函〔2010〕193号 孝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0—2011年学年度 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开发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社管局,市直中小学校: 2010—2011年学年度寒假将至,为了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丰富多彩、愉快安全的假期,经研究决定,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于2011年元月18日(腊月15)、普通高中学校于2011年元月25日(腊月22)放假,春季开学时间为2011年2月12日(正月初十)。各地各校要本着“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妥善处理,确保安全”的原则,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保证师生安全。如遇恶劣天气,在报请当地政府同意后,中小学可以提前放假,延迟开学。现就做好我市2010—2011年学年度中小学寒假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一、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寒假前,各地要集中对中小学校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把校内外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实行24小时监控,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学校重点要害部位和重要岗位必须安排人员昼夜值班。各地各学校必须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二、合理安排好寒假生活。各地各校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和学生特点,认真制订寒假教育计划。要组织教师继续深入学习全教会和《国家中长期教育和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要指导和引导学生学会安排好自己的假期生活,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社区公益活动,自觉远离网吧,抵制各种不健康的信息,倡导积极文明的生活方式。 三、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各地各校要加强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严禁学校、个人及非教育机构占用学生寒假休息时间组织集体补课。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查处假期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违纪行为。严格控制假期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四、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各地各校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假期安全教育,通过班团队会、告家长书等形式,宣传食物中毒、煤气中毒、触电、火灾、交通事故等方面的预防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各校要切实做好学生离校与返校途中的安全教育,学校、班级要与学生家长建立畅通的联系方式,随时掌握学生的有关情况。 五、认真做好春季开学的准备工作和“防流控掇”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校要切实做好2011年春季开学的准备工作,继续落实“包保”责任制,进一步加大新《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认真抓好学生入学和流失生劝返工作,确保2011年春季中小学校按期开学。 六、认真做好关爱留守学生的各项工作。各地各校应利用假期及时更新并完善留守学生资料档案、信息卡、留守学生及其家长的个性化要求等;充分利用家长学校的阵地优势,适时举办留守学生家长或委托监护人培训班,召开留守学生家长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切实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共同做好留守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工作。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